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就我行函证回函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
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,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,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(以下简称“我行”)发送询证函,我行查询、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业务。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。
二、受理信息
我行目前仅受理纸质函证,暂不受理电子函证。由总行集中受理函证业务,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以下地址:
地址: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遵义金融商务服务中心(CBD)11号楼长征大厦20层
电话:0851-28626615。
三、跟函所需资料
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,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询证函回函接收介绍信、跟函会计师有效身份证件及工作证原件、并在《银行询证函》中载明跟函会计师(包括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)。
四、回函服务收费情况
我行对询证函回函工作暂不收取服务费用。我行通过邮寄方式回函的,邮寄费用采取“邮费到付”的方式。若后期我行服务费用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致电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。
特此公告
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