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
  

广大企业客户:

2018年12月24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自2019年6月10日起,取消贵州省遵义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、非法人企业、个体工商户(以下统称企业)在贵州省遵义市银行开立、变更、撤销基本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,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,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。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。

二、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的,我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,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。企业银行结算账户,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。

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,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。

三、根据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有关“放管结合”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,中国人民银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,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。其中, 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,保护企业合法权益,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,我行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核实企业开户意愿,请企业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配合相关工作。  

四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,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的,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。

我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会告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。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,企业可按照我行规定申请查询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可正常使用,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开户手续。企业遗失原开户许可证的,无需再登报,出具相关说明即可。

温馨提示

为不影响您的账户的正常使用,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请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。针对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有效期到期,请自遵义长征村镇银行通知之日起90日内到我行柜面办理变更手续,证明文件到期90日内未办理变更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,我行有权对账户采取强制控制措施或按照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中止为企业办理业务。

如有任何疑问,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28626931。

特此公告

 

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2019年6月6日